医学院实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

1.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:

严格要求中心人员具有师风师德和实验教学工作相适应的技术能力,应具备与时俱进的专业觉悟,积极开展思政教育融入实验实训教学内容。定期组织下企业锻炼与学术交流,拓展双师型教师建设机制,并每月考核。考核成绩纳入绩效。

2. 推进实验教学改革:

积极申报各级各类实验教学改革项目,实验室全面开放,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,进行双创项目实验。

3. 开设独立实验课程:

鼓励教师根据人才培养目标、课程特点及实验课时数独立开设实验课程,完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,实验课程考核大纲,实验课程讲义等相关教学资料。对于独立新开实验课程给予绩效奖励。

4. 建立学生实验考核机制:

学生进入实验室之前进行实验安全和操作要点岗前培训,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。每门课程实验可采取评价性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,保障实验教学课堂质量。

5. 建立督导制度:

由校、院两级督导专家不定期听课,并将意见反馈给实验中心;坚持实验教学中心成员听课制度及同行听课制度,及时掌握实验教学动态;组织教师座谈会、学生座谈会,学生无记名问卷调查对实验教学多方位监督、考核。

6. 加强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管理:

中心各种仪器设备等其性能应进行定期检定和校验,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,仪器设备的申购、验收、使用、维护。

7. 实验教学事故处理机制:

对于实验教学质量的申诉以及实验教学事故的处理,学校及中心已制定教学质量申诉程序和事故处理办法,以意见反馈引导教学进步的方式保障实验教学质量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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